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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綜合性法規(guī)
第一節(jié) 統(tǒng)領性法規(guī)
1.1.1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2018年修正)
1.1.2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2020年10月施行)
1.1.3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2017年修正)
1.1.4 《行政事業(yè)性國有資產管理條例》(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1.1.5 《行政單位財務規(guī)則》(2023年3月實施)
1.1.6 《事業(yè)單位財務規(guī)則》(2022年3月實施)
1.1.7 《會計改革與發(fā)展“十四五”規(guī)劃綱要》
1.1.8 《會計行業(yè)人才發(fā)展規(guī)劃(2021-2025年)》
1.1.9 《會計信息化發(fā)展規(guī)劃(2021-2025年)》
1.1.10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國發(fā)(2021)5號)
第二節(jié) 基礎性法規(guī)
1.2.1 《會計基礎工作規(guī)范》(2019年修改)
1.2.2 《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2003年修訂)
1.2.3 《發(fā)票管理辦法》(2019年修改)
1.2.4 《財政票據(jù)管理辦法》(2020年修改)
1.2.5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fā)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2018年修改)
1.2.6 《會計檔案管理辦法》(2015年頒布)
1.2.7 《關于規(guī)范電子會計憑證報銷入賬歸檔的通知》(財會〔2020〕6號)
第三節(jié) 內部控制
1.3.1 《行政事業(yè)單位內部控制規(guī)范(試行)》(財會[2012]21號)
1.3.2 《行政事業(yè)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管理制度(試行)》(財會[2017]1號)
第四節(jié) 其他綜合性法規(guī)
1.4.1 《會計人員管理辦法》(財會〔2018〕33號)
1.4.2 《會計專業(yè)技術人員繼續(xù)教育規(guī)定》(財會〔2018〕10號)
1.4.3 《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
第二章 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相關法規(guī)
2.1 《關于修訂印發(fā)《政府財務報告編制辦法》的通知》(財庫〔2023〕21號)
2.2 關于修訂印發(fā)《政府部門財務報告編制操作指南》的通知(財庫〔2023〕22號)
2.3 關于修訂印發(fā)《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編制操作指南》的通知(財庫〔2023〕23號)
第三章 行政事業(yè)單位會計準則和制度
3.1 《政府會計準則--基本準則》(2017年實施)
3.2 《關于貫徹實施政府會計準則制度的通知》(財會〔2018〕21號)
3.3 《政府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2017年實施)
3.4 《政府會計準則第2號—投資》(2017年實施)
3.5 《政府會計準則第3號—固定資產》(2017年實施)
3.6 《政府會計準則第3號—固定資產》應用指南(2017年頒布)
3.7 《政府會計準則第4號-無形資產》(2017年實施)
3.8 《政府會計準則第5號--公共基礎設施》(2018年實施)
3.9 《政府會計準則第6號--政府儲備物資》(2018年實施)
3.10 《政府會計準則第7號--會計調整》(2019年實施)
3.11 《政府會計準則第8號--負債》(2019年實施)
3.12 《政府會計準則第9號--財務報表編制和列報》(2019年實施)
3.13 《政府會計準則第10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合同》(2021年實施)
3.14《政府會計準則第10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合同》應用指南(2021年實施)
3.15 《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yè)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2019實施)
3.16 《關于印發(fā)《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yè)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與《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事業(yè)單位會計制度》有關銜接問題處理規(guī)定的通知(2018年頒布)
3.17 《政府會計準則制度解釋第1號》(2019年實施)
3.18 《政府會計準則制度解釋第2號》(2019年實施)
3.19 《政府會計準則制度解釋第3號》(2020年實施)
3.20 《政府會計準則制度解釋第4號》(2022年實施)
3.21 《政府會計準則制度解釋第5號》(2022年實施)
3.22 《事業(yè)單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2021年實施)
3.23 《事業(yè)單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公立醫(yī)院》(2023年實施)
3.24 《事業(yè)單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科學事業(yè)單位》(2023年實施)
3.25 《事業(yè)單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高等學校(2023年實施)
3.26 《關于印發(fā)《行政事業(yè)單位劃轉撤并相關會計處理規(guī)定》的通知》(2022年實施)
3.27 《政府會計準則制度應用案例》
3.28 《政府會計準則制度實施問答》
第四章 政府采購相關法規(guī)
4.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2014年修正)
4.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2015年頒布)
4.3 《政府采購信息發(fā)布管理辦法》(2019年修訂)
4.4 《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2020年修訂)
4.5 《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2013年頒布)
4.6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2017年修正)
4.7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4.8 《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guī)定》(2018年頒布)
4.9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2017年修訂)
4.10 《關于開展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工作的通知》(財庫〔2020〕10號)
4.11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2020年版)的通知》(國辦發(fā)〔2019〕55號)
4.12 《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實施方案(2020年版)》(國機采〔2020〕7號)
4.13 《關于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電子賣場執(zhí)行有關事宜的通知》(國機采〔2020〕4號
4.14 財政部關于印發(fā)《政府采購品目分類目錄》的通知(財庫〔2022〕31號)4.15 《關于規(guī)范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函〔2023〕115號)
第五章 公務卡、國庫集中支付、預決算管理、財政監(jiān)管
第一節(jié) 公務卡相關制度
5.1.1 《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印發(fā)《中央預算單位公務卡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庫〔2007〕63號)
5.1.2 《財政部關于實施中央預算單位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的通知》(財庫〔2011〕160號)
5.1.3 《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加快推進公務卡制度改革的通知》(財庫〔2012〕132號)
5.1.4 《財政部中國民用航空局關于加強公務機票購買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財庫〔2014〕33號)
5.1.5 《財政部中國民用航空局關于加強公務機票購買管理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財庫〔2014〕180號)
5.1.6 《財政部科技部關于中央財政科研項目使用公務卡結算有關事項的通知》(財庫〔2015〕245號)
第二節(jié) 預算一體化/國庫集中支付相關制度
5.2.1 《關于中央預算單位預算執(zhí)行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財庫〔2020〕5號)
5.2.2 《關于中央預算單位2019年預算執(zhí)行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8〕95號)
5.2.3 《財政部關于印發(fā)《預算管理一體化規(guī)范(試行)》的通知》(財辦〔2020〕13號)
5.2.4 《中央財政預算管理一體化資金支付管理辦法(試行)》(財庫〔2022〕5號)
第三節(jié) 預決算管理
5.3.1 《財政部關于印發(fā)《部門決算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庫〔2021〕36號)
5.3.2 《財政部關于印發(fā)《中央部門結轉和結余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預〔2016〕18號)
5.3.3 《2023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財預〔2022〕107號)
5.3.4 《財政部關于編制2020年度中央和地方財政決算(草案)的通知》(財庫〔2020〕41號)
5.3.5 《財政部關于2020年度部門決算工作的通知》(財庫〔2021〕36號)
第四節(jié) 財政監(jiān)管
5.5.1 《關于印發(fā)《中央財政預算執(zhí)行動態(tài)監(jiān)控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庫〔2020〕3號)
第六章 行政事業(yè)單位日常經(jīng)費管理相關法規(guī)
第一節(jié) 財務報銷及管理相關制度
6.1.1 《十八屆中央政治局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lián)系群眾的八項規(guī)定》(中共中央政治局2012年12月4日發(fā)布)
6.1.2 《黨政機關厲行節(jié)約反對浪費條例》(中共中央國務院2013年11月25日印發(fā))
第二節(jié) 出國經(jīng)費
6.2.1 《關于印發(fā)《因公臨時出國經(jīng)費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行〔2013〕516號)
6.2.2 《財政部外交部關于調整因公臨時出國住宿費標準等有關事項的通知》(財行〔2017〕434號)
6.2.3 《關于印發(fā)《因公短期出國培訓費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行〔2014〕4號)
6.2.4 《關于調整中長期出國(境)培訓人員費用開支標準的通知(外專發(fā)【2006】172號)
第三節(jié) 公務接待費
6.3.1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中辦發(fā)〔2013〕22號)
第四節(jié) 會議費
6.4.1 《關于印發(fā)《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行〔2016〕214號)
6.4.2 《財政部關于印發(fā)《黨政機關會議定點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行〔2015〕1號)
6.4.3 《關于黨政機關會議定點場所管理信息系統(tǒng)投入使用的通知》(財辦行〔2017〕72號)
第五節(jié) 培訓費
6.5.1 《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財行〔2016〕540號)
6.5.2 《因公短期出國培訓費用管理辦法》(財行〔2014〕4號)
6.5.3 《國家外國專家局 財政部關于調整中長期出國(境)培訓人員費用開支標準的通知》(外專發(fā)〔2012〕126號)
第六節(jié) 差旅費
6.6.1 《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財行〔2013〕531號)
6.6.2 《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解答》(財辦行〔2014〕90號)
6.6.3 《關于調整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住宿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行〔2015〕497號)
6.6.4《中央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赴地方差旅住宿費標準明細表》(財行〔2016〕71號)
6.6.5 《關于規(guī)范差旅伙食費和市內交通費收交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財辦行〔2019〕104號)
第七節(jié) 勞務費
6.7.1 《關于印發(fā)《中央財政科研項目專家咨詢費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科教〔2017〕128號)
第八節(jié) 科研費管理辦法
6.8.1 《國務院關于改進加強中央財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的若干意見》(國發(fā)〔2014〕11號)
6.8.2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見》(中辦發(fā)〔2016〕50號)
6.8.3 《國務院關于優(yōu)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績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fā)〔2018〕25號)
6.8.4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jīng)費管理的若干意見》(國辦發(fā)〔2021〕32號)
第九節(jié) 其他費用
6.9.1 《國務院關于公布《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guī)定》的通知》(國務院國發(fā)〔1981〕36號)
6.9.2 《財政部關于職工探親路費的規(guī)定》(財事字〔1981〕113號)
6.9.3 《關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fā)放有關問題的通知》(民發(fā)〔2011〕192號)
6.9.4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 財政部關于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fā)放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08〕42號)
第七章 工會黨費團費經(jīng)費相關法規(guī)
7.1 《財政部關于印發(fā)《工會會計制度》的通知》(財會〔2021〕7號)(2022年實施)
7.2 《中央和國家機關基層黨組織黨建活動經(jīng)費管理辦法》(財行〔2017〕324號)
7.3 《關于印發(fā)<基層工會經(jīng)費收支管理辦法>的通知》(總工辦發(fā)〔2017〕32號)
7.4 關于做好貫徹落實《財政部 中央直屬機關關于做好貫徹落實《財政部 中央直屬機關和國家機關基層黨組織黨建活動經(jīng)費管理辦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的通知(2021年1月執(zhí)行)
第八章 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管理相關法規(guī)
8.1 《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2006年修改)
8.2 《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2019年修改)
8.3 《中央級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08〕13號)
8.4 《行政事業(yè)性國有資產管理條例》(2021年4月執(zhí)行)
8.5 《中央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辦法》(財資〔2021〕127號)
8.6 《中央級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09〕192號)
8.7 《中央行政單位通用辦公設備家具配置標準》(財資〔2016〕27號)
8.8 《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辦法》(2017年12月實施)
8.9 《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2017年12月實施)
8.10 關于印發(fā)《中央黨政機關和事業(yè)單位所屬企業(yè)國有資本產權登記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資〔2023〕90號)
8.11 國管局關于印發(fā)《中央國家機關所屬事業(yè)單位公務用車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管資〔2023〕221號)
第九章 基本建設財務相關法規(guī)
9.1 《基本建設財務規(guī)則》(2016年財政部令81號)
9.2 《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日常監(jiān)管實施辦法(試行)。(發(fā)改稽察規(guī)〔2017〕2276號)
9.3 《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管理暫行辦法》(財建〔2016〕503號)
9.4 《中央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核批復操作規(guī)程》(財辦建〔2018〕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