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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現職期間主要工作業(yè)績材料
任現職(專業(yè)技術職稱)以來,符合文件要求的工作經歷(能力)、業(yè)績成果、學術技術相關內容均在本欄目下對應填寫,須上傳印證材料,印證材料中體現本人的部分均須做出明顯標識。
項目(課題),印證材料至少包括項目(課題)等級、立項文件、個人角色、個人排名、驗收或結題(鑒定)報告、經濟或社會效益等要素。沒有可不填。
獲獎,印證材料至少包括獎項等級、獎項證書或文件、個人角色、個人排名等要素。不可上傳不符合業(yè)績條件的獲獎項目。
專利,須為已經授權并取得證書的有效專利。
標準,申報會計系列的無需填寫。
工法,申報會計系列的無需填寫。
論文,印證材料每篇論文按照封面頁和目錄頁(僅需傳有;人姓名的目錄頁)、正文頁(雜志原版)和檢索頁的順序合成個PDF文件上傳,每篇論文單獨形成1個PDF文件。檢索須為;方數據資源系統(tǒng)、重慶維普中文科技期刊數據庫、清華同方中!知網之一的檢索頁并加蓋作者單位公章或人事(職稱)部門專章。電子期刊若具有國內公開發(fā)行的統(tǒng)一刊號(CN/F),且能在!上三大官網檢索到,可視同有效論文。所有論文發(fā)表,日期截」到2025年9月底且能夠上傳檢索頁。發(fā)表在同月同刊兩篇及1上的,按一篇計算。請在規(guī)定的申報時間內一次性上傳全部符申報條件的論文。
著作,印證材料包括封面頁、體現本人角色及字數的內頁
目錄頁、封底頁、檢索頁,檢索須為國家版本數據中心“CIP
據核字號驗證”的檢索頁并加蓋作者單位公章或人事(職稱)門專用章。不得上傳不符合申報條件及無檢索頁的論著。以著1申報的,在網上提交材料后,須于10月20日前將本人著作通EMS郵寄至太原市學府街41號山西省財政廳會計處。
分析報告、實例材料,各類報告和案例須符合申報文件中有關條件,上傳能夠印證本人角色、工作方案、轉化采納的文件取得效果的業(yè)績證明材料。
其他,此項指不能涵蓋以上學術(論文、著作)和業(yè)績的;他業(yè)績成果。如主持或參與制定的財務制度、政策、辦法、建
(被采納實施的,須通過已經批準并正式頒布實施的有效文書印證)等業(yè)績成果。最多上傳不超過5條。
每項業(yè)績須上傳業(yè)績具體內容、發(fā)文卡片或會議紀要及工作單位(申報正高級為符合申報條件要求的相關部門)出具的表明本人角色、承擔的實際工作、做出的具體貢獻和取得效果的業(yè)績證明(此證明必須提供,且須領導簽名和簽署“情況屬實”并加蓋公章)。申報正高級會計師的,還須提交能體現本人參與過程的工作底稿等印證材料(須領導簽名和簽署“情況屬實”并加蓋公章)。每項業(yè)績須將上述材料合成1個PDF文件上傳。
若屬于破格申報人員,也在“其他”處填寫和上傳證明材料。